這是一個消費者很挑嘴的年代,我千萬消費者之一,所以我也很挑嘴。話說丁丁大站最近動作頻繁,許多作為或許是好、立意頗佳,但是對消費者的交代卻是不及他賺錢的萬分之一,惹腦了我當然就別希望我繼續支持。
早先其實我也有pixnet的帳號,但是狡兔總是要多幾窟,於是就決定還是用了這個帳號來註冊,好在沒有人和我用一樣的id,算是萬幸。其實有沒有部落格對我來說好像也沒什麼差異,曾經我也想要好好的經營我的部落格,但是妳也知道的懶惰蟲總是戰勝一切。於是就擺著好久好久沒有更新也沒有新文章。看起來用比較多的好像是我的相簿......

回想起當初阿猴聊天聊到無名的許多趣事,現在聽起來卻是分外的刺耳。總之,我是搬家了。

 

總之,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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